小說:自選命運—4

唱片公司跟進我的面書被迫刪除歌曲事件,律師韋廉已經要求他們十四個工作天之內道歉,及賠償。
但對方只是交代已經辭去該名職員。
我卻要付款給律師,這樣就觸發了我的抑鬱,我需要用玫瑰花茶解鬱結,又要花一筆錢。
中醫叫我收養寵物,可以治療鬱結。
我去旺角金魚街買下一條黑摩利,希望我會快樂。
也去花園街買下瓷器水缸及浮萍。
聽說過黑摩利及浮萍都很難養,很快死;所以許多霉運人都會利用它們作為替死鬼,擋煞。

我開出了支票寄給律師;他來電話知會已收到支票。
我順便問他:「韋律師,我想尋人,希望你可以幫忙。收費多少?」
韋:「要看有多艱難。」
我:「是四十六年前的事。那時候我只有七歲,在山頂的羊腸小徑上遇見一名男孩子獨自坐在路上的石凳,我走上前告訴他有兩名綁匪正在等待機會綁架他;又因為我會成為目擊者,所以他們想等到我離開後,他們才落手綁票。我請那男孩快速離開,但是被那兩名綁匪識破,他們決定把我也幹掉。於是我拉扯男孩走向老襯亭,他們見到,也急奔上來,追逐到老襯亭的警崗亭,找到警員,報警之後,我再也沒有見過那個男孩,他的名字也是叫做韋廉。可以找到他嗎?因為當天那位當值警員也正在找他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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